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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五服以制罪哪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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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04-29 05:57:36

问题描述

准五服以制罪哪个朝代,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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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汉中期以来,由于汉武帝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思想日益影响着法律的进程。

魏晋以后,进一步贯彻儒家所倡导的礼义原则、等级秩序及伦理道德标准,立法活动出现了新阶段。商周时期根据血缘亲属关系远近规定的五种丧服的服制。即血缘亲属范围包括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表世系,在此范围内的直系血亲与旁系姻亲均为有服亲属,按服制规定为死者服丧。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故称“五服”。按照规定,亲者服重,依次递减。亲属婚姻方面法律主要见于《户婚律》,大致规定为同宗同姓不得为婚,其中缌麻亲以上为婚以奸罪论。禁止与外亲或妻亲中不同辈者为婚,其中缌麻以上以奸罪论。凡曾为袒免亲之妻者,不论尊卑,均禁止为婚,其中小功以上以奸罪论。某些五服外之特殊亲属也不得为婚。五服制度在婚姻条件、离婚条件与限制、妻妾名分、居丧嫁娶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标准。“准五服制罪”的原则贯穿始终。如,妾只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所谓“妾者,接也。以贱见接幸也。”她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意义上的“嫡母”是丈夫的正妻,对于非她生育的其它的子女她既没有母亲的地位,更没家长的地位。《仪礼.丧服.子夏传》称,妾对于妻子要像妻子对待公婆一样恭顺。古代的继承制度也是“立嫡立长不立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有嫡长子则立嫡长子(不论其贤否),嫡长子死立嫡长孙,称为立嫡;无嫡子则立庶子或庶孙,此称立子。

其他回答

准五服以制罪是商朝。

商周时期根据血缘亲属关系远近规定的五种丧服的服制。即血缘亲属范围包括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表世系,在此范围内的直系血亲与旁系姻亲均为有服亲属,按服制规定为死者服丧。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故称“五服”。按照规定,亲者服重,依次递减。

其他回答

涉及亲属间相犯的法律规定早在秦汉时期就有,随着法律儒家化进程的深入,至晋时正式确立为'准五服以制罪',在隋唐律中依服制定罪量刑原则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宋元明清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新发展。

“准五服以制罪”是指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五服”是指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其他回答

西晋。

在挚虞参与下的西晋初年的讨论,其核心任务是定《晋礼》,也就是说其指定的规范在性质上讲,属于礼制,尽管以《魏科》之的内容来进行举例说明,也仅是为了劝朝廷在制定《晋礼》时,应当摈弃'诸侯绝旁,大夫绝缌'的过去传统,并没有其他更深层次的意味。

'准五服以制罪'实质上是亲属间的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以及犯罪后'同罪异罚'的原则,定罪量刑的前提是犯者与被犯者之间是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中国古代是以宗族为主要社会单位的 ,家国同源同构,家族关系理顺了,国家社会的秩序也就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