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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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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05-05 03:04:31

问题描述

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规则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如下:

一、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行为的记分规则:

1. 未按照要求办理物业服务业务手续的,扣0.5分;2.擅自修改物业管理规定的,扣1分;3.未按照规定履行比较安全管理职责的,扣1分;4.未能妥善保管物业服务记录的,扣1分。

二、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记分规则:

1. 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扣1分;2.未按合同约定向业主及时发放物业服务公告的,扣1分;3.未按合同约定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审核方案的,扣2分;4.未按合同约定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的,扣3分。

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记分规则:

1.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物业服务企业信誉的,扣2分;2.不按照物业管理规定,未按时报告相关事项的,扣3分;3.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比较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扣4分;4.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扣8分以上。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应依据当地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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