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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与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权的方式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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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1-04 12:27:47

问题描述

三省六部制与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权的方式有什么不同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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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加强了君主专制。

2、宋朝二府三司制:加强对内控制。

二、特点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2、宋朝二府三司制: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使得军、政、财三权分立,互不统属,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君主专制。

三、内容不同

1、唐朝三省六部制:隋唐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称为宰相;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宋朝二府三司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将财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分割出来而设置了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