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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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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0-19 02:36:17

问题描述

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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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产、引产报销标准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报销标准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剖宫产术报销标准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