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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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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04-22 09:37:44

问题描述

已经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求高手给解答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不能。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4、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5、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其他回答

已经就业的人当然不可能领取失业补助金了。失业补助金只是为了保证没有工作的人员短时间内能够生存下去而发的补助,每个人因为工作时间不同,可以领取的月数也不相同,而且这里的硬性要求就是失业人员才能享受,否则是没有资格的

其他回答

已经就业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补助金是指你失业期间的这一部分没有经济来源,才会给你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如果你已经就业失业补助金就会停止发放,就不会继续给你发放了,所以说已经就业的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

其他回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