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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如何申请和办理

林鹿心理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问题更新日期:2024-09-07 21:53:53

问题描述

低保如何申请和办理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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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的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写清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混合家庭的注明农与非农情况)、现家庭居住地;本人现(原)工作单位,现做何事,收入情况;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他们的年龄、职业,现所在单位,做何事,收入情况(赡养老人的,写清自己应尽义务情况;有在校学生的,写清所在学校及年级);造成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目前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

2、村委会入户调查。村委会受镇民政所委托必须100%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每个人现做何事、收入等逐一进行核实,并有调查记录,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一并签字。

3、评议小组评议。根据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公示后群众反馈意见,评议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逐户评议,并有评议记录。

4、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根据调查人员调查,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填写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者必须认真、工整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6、镇民政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根据村(居)委会初查情况,对申请人家庭情况逐项重新核实,并做好有关记录。

7、镇民政所入户复查。镇民政所审核,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结论,报市民政局。

8、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根据镇(办)民政所上报低保对象名单,随机抽查申报人员家庭情况和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调查记录,市局入村调查要做到100%,入户调查率不低于60%。

9、市民政局审批。根据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市民政局调查情况,对申请人决定是否享受低保。

10、公示,发证,兑现。县民政部门审判通过之后,县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证金的发放。 一、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有:

1、书面的申请书,填写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等;

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材料,有重大疾病的也要证明材料。 总之,当事人在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后,带好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或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初审,然后报送县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审判通过之后,县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证金的发放。

其他回答

第一步:户籍人口在浙里办(政府服务网)或向镇(街道)民政办申请低保。

留存资料:救助一件事联办申请(授权书)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提交资料在省大救助信息系统进行经济状况核对。

1. 等待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反馈核对报告

2. 同时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第三步:根据系统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报告得出初审结果

第四步:镇(街道)对初审通过的申请家庭进行评议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7天)。

第五步:区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批

民政局对初审通过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抽查30%。

第六步:区民政局对低保家庭发放低保资金。

其他回答

申请低保的程序如下:

1.

个人申请;

2.

村委会入户调查;

3.

评议小组评议;

4.

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

5.

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

6.

填写申请表;

7.

镇民政所入户调查;

8.

镇民政所入户复查;

其他回答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但应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 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其他回答

1

申请,由户主提供收入证明、个人承诺书、手写的申请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通过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初审,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要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让比较了解申请人实际家庭状况的村民代表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话,要把初审结果在村里公示,并且指导申报对象填写《低保申请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一起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

3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检查申请人上报的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接下来要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接下来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

4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要再次组织入户核查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所在村的村委会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审批单位通知申请人。